一、比选文件“比选公告”中第3.2款“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业绩条件”中3.2.1项调整为如下:
3.2.1 参选人业绩条件:提供1个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新建、维修)业绩。【提交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参选人鲜章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业主鲜章。】
二、比选文件第一条“总则”中第3.2款“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业绩条件”中3.2.1项调整为如下:
3.2.1 比选截止日期前5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比选截止日止有与本比选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新建、维修)的1个项目业绩(以上全部信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交施工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参选人鲜章。】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合同金额:防水金额不低于70万元;
工程规模:防水面积不低于1500平米。
三、比选文件第一条“总则”中第3.3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3.3.2项调整为如下:
3.3.2 比选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比选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有与比选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1个业绩(以上全部信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提交施工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参选人鲜章】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合同金额:防水金额不低于70万元;
工程规模:防水面积不低于1500平米。
四、比选文件第一条“总则”中第4.4款“参选文件递交”增加一条款4.4.4。
4.4.4法定代表人递交参选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参选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比选文件附件2)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比选人拒收参选文件。
五、比选文件第6条“合同”中“第一部分 工程施工合同”第10款中“(三) 合同价款支付”第(4)项调整为:
(4)结算终审完成后工程款的支付:工程验收合格,且在结算终审完成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至合同结算总额的95%,剩余结算总额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两年保修期满,承包人完全履行了保修责任期的义务,经发包人和发包人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审批同意后,15日内退还承包人没有使用的质量保修金的50%;五年保修期满,承包人完全履行了保修期的义务,经发包人和发包人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审批同意后,15日内一次性退还剩余质量保修金。
六、比选文件第6条“合同”中“第二部分 工程质量保修书”第5款中第一句“双方约定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按本工程结算总额的3%留作保修金。”调整为“双方约定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按本工程结算总额的5%留作保修金。”,此处后续内容不变。
七、原比选文件附件2内容及格式以本次补充通知为准。
比选文件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双面)
参选人: (盖法人公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递交 工程参选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参选人: (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双面)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附件:
附件1.docx
重庆国际会展中心屋面防水项目比选文件补充通知.pdf